问题已解决

所屬期2023年殘保金按照2023年1至12月實際發(fā)放工資,而不是計提工資進行申報,是否正確?

丟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3/07 16:0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歐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實務專家,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已解答10287个问题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您說的是在2024年度申報所屬期2023年的殘保金是嗎?

根據殘保金的相關規(guī)定,申報時工資總額應填寫上年12個月的應付工資薪金總額。

這一數據并非扣除個人所得稅、保險和公積金后的實發(fā)數,也不是計提數,而是應付職工薪酬中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的總和。

現在殘保金申報,數據都有預填,取數來源于上年的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報表。

1、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

預填數據取自【2023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年報表“A105050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中的“工資薪金支出稅收金額”,您可自行修改,請注意申報數據的準確性。




祝您學習愉快!

03/07 16:37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09:59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