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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市場的無實物交割產生的收益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繳納增值稅按金融商品轉讓6個點核算么?在具體的每一期套期結算的時候產生的利得損失都計入損益,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么?具體的核算和納稅環(huán)節(jié)是怎樣的呢

鬧鬧| 提問時間:2022 04/1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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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
一、貨物期貨要征增值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3〕154號)第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征收增值稅。   二、非貨物期貨要征增值稅嗎?   根據《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guī)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yè)務活動。   根據財稅〔2017〕56號規(guī)定,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資管產品,包括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信托(包括集合資金信托、單一資金信托)、財產權信托、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私募投資基金、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股債結合型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養(yǎng)老保障管理產品。   根據財稅〔2016〕140號規(guī)定,納稅人購入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持有至到期,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持有期間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屬于貸款服務收入。   根據財稅〔2017〕90號規(guī)定,資管產品管理人轉讓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貨物期貨,可以選擇按照實際買入價計算銷售額,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2017年最后一個交易日處于停牌期間的股票,為停牌前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價)、債券估值(中債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提供的債券估值)、基金份額凈值、非貨物期貨結算價格作為買入價計算銷售額。   三、期貨交易中實際交割的貨物有何免稅規(guī)定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2號規(guī)定,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對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貨物期貨品種保稅交割業(yè)務,暫免征收增值稅。   上述期貨交易中實際交割的貨物,如果發(fā)生進口或者出口的,統一按照現行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執(zhí)行。非保稅貨物發(fā)生的期貨實物交割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fā)<貨物期貨征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244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貨物期貨的納稅環(huán)節(jié)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fā)<貨物期貨征收增值稅具體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4〕244號)第一條規(guī)定,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huán)節(jié)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huán)節(jié)。   五、貨物期貨交易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的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增值稅稅率=含稅價格/(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六、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人是誰?   (一)交割時采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fā)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   期貨交易所增值稅按次計算,其進項稅額為該貨物交割時供貨會員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項稅額,期貨交易所本身發(fā)生的各種進項不得折扣。   (二)交割時采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fā)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   七、期貨交易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期貨交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1060號)第一條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商品交易所通過期貨交易銷售貨物的,無論發(fā)生升水或貼水,均可按照標準倉單持有憑證所注明貨物的數量和交割結算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對于期貨交易中倉單注冊人注冊貨物時發(fā)生升水的,該倉單注銷(即提取貨物退出期貨流通)時,注冊人應當就升水部分款項向注銷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同時計提銷項稅額,注銷人憑取得的專用發(fā)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發(fā)生貼水的,該倉單注銷時,注冊人應當就貼水部分款項向注銷人開具負數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同時沖減銷項稅額,注銷人憑取得的專用發(fā)票調減進項稅額,不得由倉單注銷人向倉單注冊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冊人開具負數專用發(fā)票時,應當取得商品交易所出具的《標準倉單注冊升貼水單》或《標準倉單注銷升貼水單》,按照所注明的升貼水金額向注銷人開具,并將升貼水單留存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八、非貨物期貨的增值稅會計處理是如何規(guī)定的?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guī)定以盈虧相抵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   (1)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產生轉讓收益時: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2)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產生轉讓損失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   (3)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九、案例   (一)貨物期貨   甲公司2019年7月賣出鋅期貨交割10000噸,價格為18510元/噸,期貨交割當日現貨價格為18500元/噸。即買入價18500元/噸,賣出價18510元/噸,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實物交割時7月27日。   增值稅收入=(18510-18500)*10000=100000元。   (二)非貨物期貨   2019年4月10日,甲公司以120元/手買入國債期貨20手,每手是200國債,交易保證金500元/手,手續(xù)費5元/手。6月30日,全部平倉,平倉成交價為123元/手。   借:衍生工具——國債期貨? 10000   投資收益? 100(交易手續(xù)費)   貸:銀行存款? 10100   6月30日國債合同盈利(123-120)*200*20=12000元   借:衍生工具——國債期貨? 12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2000   平倉:   借:銀行存款? 22000   貸:衍生工具——國債期貨? 22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2000   貸:投資收益? 12000   增值稅收入賣出價123元/手,買入價120元/手,銷售額=(賣出價-買入價)*200*平倉合同數20   借:投資收益? 720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720
2022 04/1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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