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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賬簿、憑證管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12/03 16:20:40 字體:

  知識點:賬簿、憑證管理  

  (一)設置賬簿的范圍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自其領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的規(guī)定設置賬簿

  所稱賬簿是指總賬、明細賬、日記賬以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總賬、日記賬應當采用訂本式。

  2.扣繳義務人:

  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扣繳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會計制度健全,能夠通過計算機正確、完整計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情況的,其計算機輸出的完整的書面會計記錄,可視同會計賬簿。

  3.生產經營規(guī)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yè)務的專業(yè)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二)對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及其處理辦法的管理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三)賬簿、憑證的保管

  除另有規(guī)定外,賬簿、會計憑證、報表、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應當保存10年。

以上是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為了幫助參加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特意大家整理了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練習題,祝您備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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