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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稅務師《稅法一》答疑精華:利息的扣除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鳳珍 2019/09/03 10:43:50 字體:

時光匆匆流逝,距離2019稅務師考試只剩下兩個多月的時間了,報考稅務師的同學們,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復習時間高效備考,規(guī)劃好學習時間,做到一點一滴的知識積累。學員在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可以通過所報課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師們會給出有針對性的解答。為幫助廣大考生解決備考難題,特搜集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一》答疑精華分享給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試題內容:

3.房地產開發(fā)費用——期間費用,即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扣除方法取決于財務費用中的利息處理:

(1)納稅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的:

房地產開發(fā)費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5%以內

【利息扣除注意三點】

①能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

②不能超過按商業(yè)銀行同類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③不包括加息、罰息。

學員問題:

老師,我知道在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資本化的利息是不能計入到第二項的開發(fā)成本的,那么在算利息的時候,從第二項扣除下來的資本化利息,能不能加到第三項的財務利息中?

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解答:

能,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利息是要包含在開發(fā)費用中扣除的。

為了幫助考生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2019年稅務師考試網上輔導全面招生!各輔導班次專為考生精心設計,提供免費試聽、筆記、答疑等服務,各位考生可根據(jù)自身的學習情況,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輔導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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