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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一》每日一練: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2023.11.29)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23/11/29 09:05:55 字體:

又到了學習的時間啦!備考稅務師,首先要有計劃,然后再找對方法。網校提供的稅務師《稅法一》每日一練幫你養(yǎng)成每天的做題習慣,記得來練習!

單選題

(2021年)甲煤礦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3月銷售原煤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400萬元;將自產的原煤與外購的原煤混合加工為選煤并在本月全部對外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520萬元,外購該批原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800萬元,稅額104萬元。甲煤礦所在地與外購原煤所在地原煤資源稅稅率均為7%,選煤資源稅稅率均為5%。甲煤礦本月應繳納資源稅( )萬元。

A、244.00 

B、204.00 

C、188.00 

D、218.4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核“以外購原礦與自產原礦混合洗選加工為選礦產品銷售的資源稅的計算”知識點。甲煤礦本月應繳納資源稅=2400×7%+(1520-800×7%÷5%)×5%=188(萬元)。

【點評】本題考查的是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納稅人以外購原礦與自采原礦混合洗選加工為選礦產品銷售的,在計算應稅產品銷售額或者銷售數(shù)量時,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扣減: 準予扣減的外購應稅產品購進金額(數(shù)量)=外購原礦購進金額(數(shù)量)×(本地區(qū)原礦適用稅率÷本地區(qū)選礦產品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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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業(yè)點評,每周根據(jù)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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