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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練:個人所得稅(12.22)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zhangjianxing 2019/12/22 08:46:22 字體:

業(yè)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練習題供學員參考,希望大家勤奮練習,堅持到底。

多選題

下列關于個人所得稅辦理匯算清繳的相關規(guī)定,表述正確的有(?。?/p>

A、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的,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B、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在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的,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C、納稅人當年只取得勞務報酬所得,且勞務報酬所得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的,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D、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前,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E
【解析】
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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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每日一練《稅法一》(12.22)

稅務師:每日一練《稅法二》(12.22)

稅務師:每日一練《財務與會計》(12.22)

稅務師:每日一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12.22)

稅務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家點評,每周根據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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