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1年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考試大綱第三章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07/26 10:36:46 字體:

第三章 破產法律制度

  一、考試目的

  通過對破產法律制度的考核,測試考生對破產申請、受理、宣告、清算等破產制度的掌握情況,考核考生解決企業(yè)破產法律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基本要求

  1.掌握的內容

  (1)破產界限的確定。

 ?。?)破產案件的管轄。

 ?。?)判斷債權的申報和登記。

 ?。?)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召開、職權和決議方式。

 ?。?)債權人委員會的組成及職權。

 ?。?)破產管理人的資格、職責。

 ?。?)明確可撤銷行為、破產無效行為及影響債務人財產范圍的其他情形。

  (8)區(qū)別破產取回權和破產抵銷權。

 ?。?)重整申請的提出及重整期間的效力。

  (10)破產和解協(xié)議的效力。

 ?。?1)破產財產的分配。

  2.熟悉的內容

 ?。?)破產案件的申請和受理。

  (2)破產債務人的義務。

 ?。?)破產受理的法律效力。

 ?。?)債權人會議決議的約束力。

 ?。?)債務人財產的一般界定。

  (6)重整期間及提前終止重整的情形。

 ?。?)重整計劃的制定及執(zhí)行。

 ?。?)破產和解協(xié)議達成的條件。

 ?。?)破產財產的變價。

  (10)破產程序的終結。

  3.了解的內容

 ?。?)企業(yè)破產法的概念。

 ?。?)破產案件受理后的通知和公告。

 ?。?)破產管理人的產生及其義務。

 ?。?)重整計劃的通過和批準。

 ?。?)破產宣告的程序。

[1][2][3][4][5][6][7][8][9][10][11][12][13][14]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