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發(fā)布個人無償贈與房屋稅收通知后,規(guī)避房屋假贈與的同時,對繼承、遺囑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也做了稅收方面的規(guī)定。昨日,記者從主城區(qū)部分房交所獲悉,購房者以未成年孩子名義登記的比例有所提高,最高的區(qū)達到3%.
據介紹,今年8月,個稅開征后,“未成年房主”比例開始逐步攀升。大渡口房交所負責人介紹,該區(qū)“未成年房主”目前達到3%的比例,九龍坡、南岸稱,轄區(qū)也達到2%比例,與往年不到1%的比例相比,增加不少。
鋼運置業(yè)、中原地產等介紹,“未成年房主”有兩種情況,一是購買商品房時,購房者直接以未成年孩子名義登記、辦證;二是辦好了房地產權證的購房者,以所謂贈與或繼承的形式,過戶至其未成年孩子名下。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介紹,繼承房產在出售環(huán)節(jié)征收個稅,雖不屬遺產稅范疇,但繼承房產再轉讓征稅的政策明確后,將會凸顯另一稅收漏洞,就是以嬰兒、未成年孩子名義購房的避稅形式。稅務專家預測,稅務部門規(guī)范贈與、繼承房產稅收后,另一種避稅形式——未成年房主今后將越來越多。
為何要以未成年人名義登記房地產權證?九龍坡、大渡口、南岸等房交所分析,主要是房屋轉讓強征個稅后,購房者擔心醞釀了數年的遺產稅會隨之開征,希望減少今后的房屋過戶、轉讓成本;其次,也有夫妻雙方怕今后婚姻拉爆,引發(fā)不必要的扯皮,于是干脆讓孩子當“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