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地稅局、市房產局聯合公布我市二手房個稅征收細則:10月1日起(實際從8日起),二手房轉讓所得須交個稅,稅率為差價的20%或評估價的1%.
二手房個稅將由房產部門在辦理過戶時一并代征;計稅價格與營業(yè)稅等其他稅種計稅價格一致,為所轉讓住房的“評估價格”。
此個稅分“查賬”和“核定”兩種方式:能提供完整、準確相關憑證(如發(fā)票等證明),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可采取查賬征收,以買賣差額的20%計征;不能提供憑證的,實行核定征稅,核定征稅率暫定為計稅價格的1%.從實際操作來看,預計大部分交易會采取第二種方式。
兩種情況可減免計稅:轉讓自用房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轉讓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重新購房金額大于或等于原住房售價的,可申請退稅;購房金額小于原住房售價的,申請按比例退還個稅。
據介紹,我市二手房個稅征收細則與國稅總局通知基本一致,但手續(xù)更簡便(由房產部門辦證前一并代征)、政策從寬(允許納稅人自主選擇納稅方式)、稅率從低。
昨日,武漢幾大房產中介對此消息普遍反應較平淡,認為二手房市場“利空出凈”,將迎來一段較為平穩(wěn)的發(fā)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