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二手房營業(yè)稅個稅:地方無權免 廣州難學上海

2008-10-27 9:2 金羊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從今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個人將購買超過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個人不負擔營業(yè)稅;個人轉讓自用兩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這是上海市政府日前頒發(fā)的《關于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中的兩條新規(guī)定。這兩條新規(guī)一公布,立即在全國二手樓市激起千層浪。

  二手房交易稅種國家并未作調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剛剛推出的鼓勵住房消費減免稅政策沒有對營業(yè)稅、個稅做文章,各地現(xiàn)在為搞活樓市紛紛推出的優(yōu)惠政策中更沒有誰能在這方面動作,唯獨上海首先動了,而且文章做得很巧妙。”廣州一位稅務界人士昨天對羊城晚報記者說。

  這位人士解釋,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在個人住房交易稅費中占大頭,因此,近年來,對這兩個稅種的征管,也成為國家調控二手房市場的重要手段。2006年出臺的“國六條”明確規(guī)定,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國家還規(guī)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這些國家定的免稅框框,至今未改。

  地方無權調稅收上海措辭有講究

  該人士指點:在稅收政策中,提及稅收優(yōu)惠時,常用的是“免征”或者“暫免征收”。根據(jù)我國稅收征管法,地方政府沒有權限動這些框框。既要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guī),又要放寬營業(yè)稅、個稅政策對二手房交易的限制,上海搞了創(chuàng)新,在其《關于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中首創(chuàng)了一種說法———“個人不負擔營業(yè)稅”、“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

  究竟該如何理解“個人不負擔營業(yè)稅”、“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個人不負擔是否意味著由政府負擔?由地方財政補貼?

  昨天,本報記者就此電話采訪上海市財政局有關處室,該處室工作人員指引記者撥打上海財稅12366熱線咨詢。

  撥通該熱線電話后,記者將上述問題向工作人員咨詢,記者隨后被告知,關于這個問題,要等具體實施意見出臺,目前還不能明確告知。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具體實施意見近期就會出,到時對涉及到的稅收問題都會有具體的征管規(guī)定。

  放寬營業(yè)稅、個稅政策對二手房交易的限制,雖然上海將其限定在普通住房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但無疑仍能使這部分二手房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上海已經先動了,廣州有沒有可能在這方面也有所動作?

  從記者目前在廣州財稅部門了解到的情況看,無明顯跡象表明廣州會出臺類似上海的政策。

  另外,從廣州地方財政的財力看,也難以和上海相比。有關數(shù)據(jù)顯示,2007年,廣州市地方財政收入523億多元,而上海市地方財政收入高達2102億元。如果“個人不負擔”二手房交易的主要賦稅,政府似乎也很難“負擔”。

責任編輯:鬼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