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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個稅征收應以家庭為單位 且扣除基本支出

2009-3-7 10:50 大洋網(wǎng) 信息時報 【 】【打印】【我要糾錯


中大教授楊衛(wèi)華反對個稅“一刀切”。


政協(xié)委員張曉梅建議提高起征點。

  月入過萬,養(yǎng)家仍不易 按家庭征稅難

  多位代表委員建議,個稅征收應以家庭為單位,且應扣除家庭基本支出再征稅

  3月5日,信息時報關于個稅起征點有望下月調(diào)高的報道引起關注。昨日(3月6日),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xié)委員以及經(jīng)濟界的專家都談到了我國個人所得稅話題,除了起征點外,不少人對個稅的征收方式也提出了新的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吳菊將向大會提交建議,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應改為以家庭為單位,同時要考慮家庭的基本生活支出。

  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開行副行長劉克崮認為,家庭的基本生活支出部分不應該征稅。

  吳菊(全國人大代表、信宜中學特級教師)

  建議以家庭為單位綜合納稅

  “在基本扣除稅額的基礎上,如果再區(qū)別納稅人的家庭人口、贍養(yǎng)、撫養(yǎng)、就業(yè)、教育、是否殘疾等不同情況確定其他單項扣除,將比現(xiàn)行的‘定額扣除法’更為合理”,全國人大代表、信宜中學特級教師吳菊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征個稅,實行綜合納稅。

  個稅申報有兩缺陷

  吳菊認為,應將分類所得稅制改為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在綜合扣除方面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以及個人的住房貸款、醫(yī)療支出等因素;蛘呦駠庖粯樱“撫養(yǎng)扣除”的辦法,扣除支付家里沒有勞動能力但需要撫養(yǎng)的人口的花費。

  吳菊說,當前個人所得稅的申報以個人為主的做法,主要有兩方面的缺陷:一是收入越單一的人繳稅越多;二是同樣收入的納稅人,其負擔不同,如贍養(yǎng)人口數(shù)、有勞動能力人口的就業(yè)等情況不同,而費用扣除額相同。這樣一來,以稅收調(diào)節(jié)社會分配、縮小貧富差距、體現(xiàn)社會公平的作用難以充分體現(xiàn)。

  不考慮家庭很難公平

  吳菊算了三筆賬:第一,一對夫妻,妻子下崗、丈夫月收入3000元,如果扣除2000元免征額,另外1000元則要繳個稅;第二,一對收入各1500元的夫妻,各自的收入都達不到個稅起征點,就不需要繳稅。這兩個總收入一樣的家庭,生活困難程度相近,但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卻有較大差異;最后,如果以家庭為主征收個人所得稅,將夫妻雙方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度相加,那么一個妻子下崗,丈夫月收入3000元的家庭就可免繳個人所得稅,從而體現(xiàn)稅收調(diào)節(jié)分配,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

  談到“夫妻聯(lián)合申報”或“家庭申報”征稅的相對合理性時,吳菊表示,我國已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一個家庭贍養(yǎng)4個老人,甚至6個、8個老人的情況將越來越多,如果個稅完全不考慮家庭因素,就很難體現(xiàn)公平。

  個案1

  小兩口總收入過萬

  非房奴也僅余千元

  在天河某事業(yè)單位就職的唐女士,也是工薪階層納稅大軍中的一員。唐女士告訴記者,一月工資在4000元左右,每月繳納的個稅為175元,扣除后每月收入為3000多元左右。唐女士的先生在政府機關任職,兩人的總收入為1萬元左右,按照目前2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兩人總共扣除的個稅為1000元。

  孩子正在念高中,為孩子的智力投資支出量隨著不斷涌現(xiàn)各式“課堂外輔導”而不斷攀升。“為孩子請了一個家教,每周上課一次,一個星期花費300元,一個月下來光家庭教師輔導就1200元,此外,孩子一個星期還要上一次包括主修課程在內(nèi)的課外輔導班,一個星期200元一上午的課程,一月花費800元;兩項相加一月的教育支出為2000元。這幾乎占了所有收入的1/4。

  唐女士告訴記者,因福利分房,2000年一次性花了10多萬買下現(xiàn)在的住房,因此相比“房奴”來說,沒有巨大的供房壓力。但一月下來,零碎開支也不少。“物業(yè)管理費150元左右,水電費300元,孩子一個月的伙食費300元(僅包括在校吃的午飯),一家人看病費用一般為300元(有醫(yī)保),先生的生活費1500元,加上停車費一個月的交通費600元左右,電話費(含手機費)600元……”談及一個月的家庭開支,唐女士細數(shù)其項目之多也讓她自己難免遺漏。記者注意到,唐女士的賬單項目除了上述開支外,還有同事朋友結婚禮錢,給父母的生活費等總計10多項開支。所有的開支一個月下來,每個月僅剩1000~2000元。

  唐女士坦言,像她這種30多歲的職場人,平時朋友間的聚會等娛樂不少,但一般也很少經(jīng)常外出聚會。唐女士坦誠,現(xiàn)在很少為自己添置衣物,盡管如此,唐女士和先生在衣著方面仍需月花600元左右。

  面對諸多需開支的地方,唐女士全家的荷包越來越緊,面對近期來越來越高的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生活重壓下的唐女士認為,目前的個稅起征點仍太高,工薪階層仍然是納稅的主體,并未達到對高收入人群實行有效的“控制收入過高”目的。此外,個稅制應對經(jīng)濟狀況不好的單親家庭有所照顧,建議采取針對家庭實際經(jīng)濟狀況的以家庭為征收單位的綜合征收。

  唐女士家庭月開支

  家庭情況:

  唐女士:月薪4000元,天河某事業(yè)單位任職。丈夫:月薪6000元左右,在政府機關任職。

  負擔:一家三口,孩子念高中。

  收支情況:

  夫妻稅前:約1萬元 夫妻扣稅:1000元 夫妻稅后:9000元 總支出:7550~8050元 物業(yè)管理費:150元 水電費:300元 就醫(yī):300元 孩子家庭輔導費:2000元 孩子零用錢:200元 孩子伙食費:300元 夫妻倆伙食費:1500元 電話費:600元 日用品:300元 朋友同事結婚禮錢:200~600元 母親生活費200元 交通費:600元 購置衣物:600元 朋友聚會:300~400元

  個案2

  夫妻月薪各六千

  但要養(yǎng)活六口人

  “拿著幾千塊的工資貌似很風光,誰知道背后負擔有多沉重?”在工行就職五年的朱女士稅前工資6000元,去年共繳個人所得稅5700多元。丈夫林先生在廣鐵集團工作,夫妻工資不相上下,每月扣除的個稅達上千元。

  2007年底朱女士夫妻倆在華景新城購買了一套房子,首付20多萬,月供2200元,傾盡夫妻所有積蓄,還向親朋借債十二萬,二人從寬裕的小資生活一下子變成“房奴”。現(xiàn)在除了要還房貸以外還要還上一筆人情債。隨著女兒的誕生,奶粉、嬰兒用品也成了每月的一筆巨額開支。

  除卻每月定期償還的債務后,朱女士的家庭每月可支配的收入大約有8千元,但供樓已占去1/4,撫養(yǎng)女兒的費用也占近1/4.丈夫的父母和小叔子也和他們住一起,吃飯等日常開支都得小兩口承擔。小叔子現(xiàn)在才讀初中,學費由父母出,但已經(jīng)說好上高中后就由朱女士兩口子出了。“盡管我們夫妻二人月入過萬,但要養(yǎng)活六口人談何容易?”朱女士說。

  朱女士稱,自己在廣州只算是“貧下中農(nóng)”,背負著三座大山:養(yǎng)老、供樓、養(yǎng)女,每月七八千元的工資勉強夠養(yǎng)家糊口,完全沒半點積蓄。朱女士表示,女兒誕生后,夫妻倆看電影、旅游等一切業(yè)余活動全部取消,“即使是結婚周年紀念也不敢放縱奢侈一把,情人節(jié)也跟我們無關了。”說到這里,朱女士黯然神傷。

  隨著金融風暴的到來,朱女士所在工作單位的業(yè)務也受到影響,每月的獎金取消。去年下半年,丈夫工作單位的獎金也減少,夫妻更倍覺“手頭緊”。“我們現(xiàn)在只算是解決溫飽,有時候為了工作需要買一雙兩百多的鞋子也會心疼好一段時間。”朱女士表示,如果能以家庭為單位來納稅,家里就不用繳個人所得稅了,“每月多一千多元的可支配支出,生活會相對寬裕得多”。

  朱女士家庭月開支

  家庭情況

  朱女士:月薪6000元,工行就職; 丈夫:月薪約6000元,廣鐵集團就職;

  負擔:一家三口,還要贍養(yǎng)丈夫的父母,供養(yǎng)正在讀初中的小叔子。

  收支情況:

  夫妻稅前:約1.2萬元 夫妻扣稅:1000元以上 夫妻稅后:約1萬元 總支出:8100元以上 供樓:2200元 幼兒奶粉:1000元 幼兒用品:500元 幼兒就醫(yī)開支:300元以上 家人早餐:400元 午晚餐支出:1500元 電話費:300元 水電費及管理費:400元 交通費:100元 水果:200元 日用品:400元 成人衣物:600元學雜費:200元

  按家庭征稅難題:什么是家庭

  有專家稱我國目前征信制度不完善難以推行

  兩會上,“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的話題引起了與會者和專家學者的關注。曾參與我國個稅改革的討論工作的中山大學教授楊衛(wèi)華對這一提議予以認可,并表示目前我國實行的分類個人所得稅制,客觀上造成了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繳稅較多,而收入來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階層繳稅較少的問題;另一方面,個稅“一刀切”,沒有考慮納稅人的家庭負擔。

  但也有人對按照家庭繳稅的建議提出質疑,認為我國目前征信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很難馬上實施,反而提出了一些更為可行的方案。

  曾參與我國個稅改革的討論工作的中國稅務學會理事、廣東省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山大學稅收與理財研究中心主任楊衛(wèi)華教授表示,綜合個人所得稅制相對比較合理與公平,我國個稅的深層次改革一直在研究。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這個目標已確立,“以家庭為扣除單位,綜合征收是改革方向”。

  現(xiàn)在個稅是分類征收

  楊衛(wèi)華表示,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分類個人所得稅制,即對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分類,分別征收、各個清繳。這樣,一方面客觀上造成了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繳稅較多,而收入來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階層繳稅較少的問題;另一方面,個稅對所有納稅人實行“一刀切”,而不考慮納稅人的家庭負擔是否過重、家庭支出是否過大,實行分類征收無法兼顧不同家庭、不同個人的實際經(jīng)濟狀況。個稅收入實行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享,中央占六成,地方占四成。

  而國際上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制有兩種形式:一個是綜合個人所得稅制,一個是分類個人所得稅制。在一些個稅發(fā)展比較成熟的國家,一般采取兩種稅制相結合的方式。除了對個人不同收入來源采取相應的分類外,還采用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將其全年的收入納入計稅范圍。綜合個人所得稅制相對比較合理與公平,我國個稅的深層次改革一直在研究。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這個目標已確立,“以家庭為扣除單位,綜合征收是改革方向”。

  漸進改革應從稅率開始

  楊衛(wèi)華認為,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決不僅僅是單純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問題。分類與綜合結合制具體實施時,應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和支出,綜合計算納稅金額,甚至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等因素,而不是現(xiàn)在實行的分類所得稅制,對個人所得按照不同來源分為不同類別,并對每一類按照單獨的稅率來計算。但實現(xiàn)分類和綜合相結合的個稅制度應該以循序漸進方式推進。

  此外,在目前在個人所得須征稅的項目中,楊衛(wèi)華認為尚存不合理之處。“工資薪金等經(jīng)常性收入就可放到綜合稅制項目中;存款利息、偶然所得等就放入分類稅制項下。同時,可先將個稅按月征收改為按年、按次數(shù)征收。對每月固定的勞動所得實行按年征收,而資本所得,如股票交易就可按次數(shù)征收。這在一定上與我國個稅改革提出的從分類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所得稅制度的方向相一致。”

  贊成按家庭征稅

  保障了家庭基本生活需求

  “每個人背后都有一個具體的家庭,在個稅征收上忽略公民家庭的存在,而僅僅將公民個人作為稅收對象,有損于公平公正。”全國政協(xié)委員張曉梅認為,將目前個稅征收以個人為單位,改為以家庭為單位來進行,目的是基本保證一個家庭最基本的消費、生活需求。“這樣的機制更為合理,引為不但考慮到了公民個人的利益,更考慮到了公民家庭的整體福利。”

  另外,個稅征收與失業(yè)退稅沒有關聯(lián),使得一個龐大的群體在有工作時積極納稅,而一旦失業(yè),就沒有了經(jīng)濟上的保障。如果我國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個稅納稅體系,能使個稅征收由“一刀切”變?yōu)閯討B(tài)性監(jiān)控,根據(jù)家庭動態(tài)性收入進行納稅。

  家庭基本吃住行不應繳稅

  昨日,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開行副行長劉克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目前我國的個稅稅制本身存在缺陷。劉克崮認為,家庭的基本生活支出部分不應該征稅,個稅的征收應該綜合為主,分類為輔,綜合就是綜合考慮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和家庭基本生活費。

  擔心操作有難度

  “家庭”的概念是什么

  都說“以家庭為單位征繳個稅”,但是這里的“家庭”指的是什么?是按照戶口本上人口呢,還是按照婚姻關系呢?如果以婚姻關系考慮,家庭是指夫妻二人和孩子,還是夫妻倆加上孩子和老人?老人算不算在家庭之內(nèi)呢?因為,養(yǎng)育小孩和贍養(yǎng)老人是確定家庭支出的必要內(nèi)容,如果以家庭為單位征繳個稅的話,養(yǎng)育小孩、贍養(yǎng)老人的費用要剔除后才能計算應繳個稅,但目前關于家庭的概念還很模糊。

  如果“家庭”包括了小孩、老人,那么老人的退休金是否也要計算到家庭收入中內(nèi)?有的老人沒有收入,而有的老人退休金卻能拿到四五千元。這種情況又該如何呢?

  家庭支出情況難以掌握

  湖南科技大學商學院副教授江海潮博士認為,面對當前金融危機的影響,如調(diào)高個稅起征點可刺激低收入階層的消費,“目前是調(diào)整起征點的恰當時機”。但江海潮博士同時認為,個稅由按類征收改為按家庭征收,目前實際操作難度較大。“實施需要有一整套完整的信息系統(tǒng)及良好的社會保障體系,目前國家還很難完全掌握每個家庭的支出及經(jīng)濟情況,這也正是綜合征收應循序推進的原因所在”。

  目前可行方法建議

  1.降低個稅稅率

  根據(jù)我國目前的個稅稅率,適用于工資、薪金的個稅稅率共有9級,稅率從5%至45%,每一級增加5%.含稅級距(即收入減去個稅起征點2000元后的余額)不超過500元的按5%繳稅。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財政系教授安體富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個稅問題上,目前可行的方法就是降低最高一級稅率,如把最高一級稅率從45%降到40%以下,稅率由9級改為5級或4級,簡化稅制。又或者將含稅級距在1000元以下的,也按照5%的稅率征繳個稅,擴大低稅的受益面,從而減輕工薪階層的納稅負擔。

  2.退休后按比例返稅

  全國政協(xié)委員、廣東省美協(xié)主席許欽松也對鼓勵老百姓交稅提出新點子。他建議,把個人稅收賬號與身份證相捆綁,把交稅賬本記錄在案。到了退休,就根據(jù)繳納的稅額、工作性質按一定比例返還給個人。“交的稅越多,返還就越多。”許欽松說,這樣能讓人們樂于交稅,而且到老年也生活得更好。

  3.分地域提高起征點

  目前個稅起征點定在2000元,張曉梅認為“偏低”,而且不同工資水平的城市應有區(qū)別。她提出,如北京、廣州、上海等一類城市,起征點可以提高到5000到6000元。

責任編輯: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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