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在全國第21個稅收宣傳月即將啟動之際,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等在中國政府網就社會關注的稅收熱點話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稅收協定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為了促進跨國經濟、技術交流,避免稅收因素對跨國經濟交往形成障礙簽訂的。肖捷說,去年我國通過執(zhí)行稅收協定,使企業(yè)享受稅收優(yōu)惠100多億元。
肖捷介紹,稅務部門通過完善國際稅收協定安排,為企業(yè)在投資國享受稅收優(yōu)惠提供幫助,截至今年2月底,我國已對外簽署了90多個雙邊稅收協定和兩個稅收安排,基本覆蓋了主要的投資來源地和對外投資目的地。
在為“走出去”企業(yè)提供稅收支持方面,肖捷說,“我們明確了境外稅收抵免制度的適用范圍和方法,對企業(yè)以實物投資出境的設備及零部件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對外提供有關勞務暫免征收營業(yè)稅等。”肖捷還介紹,“此外,我們還運用雙邊磋商機制,為”走出去“企業(yè)解決境外稅務爭端提供維權服務,去年,我國通過磋商機制為納稅人消除雙重征稅負擔32億元,解決了多起我國企業(yè)在境外投資遇到的涉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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