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有利于形成健康的財富文化
因為個人信息制度不完善,所以不準備開征遺產稅-從這樣的因果關系表達中,我們看到,有關方面顯然是將前者作為后者的前提條件來考慮的。可是我們不禁要問,我們的個人信息制度為何到現(xiàn)在還不完善?我們的個人信息制度到什么時候才能夠“自動”完善?而世界上那10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在當初開征遺產稅時,個人信息制度是否一定就非常完善呢?
我們知道,近代意義上的遺產稅始于1598年的荷蘭,繼荷蘭之后,英國于1694年,法國于 1703年,意大利于1862年,日本于1905年,德國于1906年,美國于1916年都相繼開征了遺產稅。我不認為,這些國家當初在開征遺產稅時,相關信息制度已經(jīng)非常完善了,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遺產稅的開征,有力地推動了相關信息的完善進程。而我們由于一直缺乏完善個人信息制度的“迫切需要”,所以完善進程也一再放緩。
充其量,個人信息制度不完善只是開征遺產稅面臨的一個困難而已,應該盡快被克服和完善的一個困難,而不是先決條件。否則,如果上述因果關系成立,那么,似乎我們的個人所得稅也不應該這么早開征,因為它同樣面臨著“個人信息制度不完善”的問題。
遺產稅是一個有力的政策導向,它告訴富人:財富越多對社會的責任也就越大;有利于促進富人在選擇被動交稅之前,通過主動捐贈的方式實現(xiàn)自身財富的最大價值,從而有利于縮小貧富差距,使窮人與富人在同一方天空下生活得更和諧。舒圣祥
老板學“國學”重建個體良知
日前,北京大學哲學系專門為老板們開辦的“乾元國學教室”開班,來自全國各地的40多名企業(yè)老板來此“聞道”,學習的書目有《四書》、《道德經(jīng)》、《莊子》等。
近年來,中國社會財富一族的許多行為方式超越了社會容忍的底線,包括制販假冒偽劣、偷稅漏稅、揮霍浪費、虐待勞工、荒淫無恥等等。這些行為不僅使他們無法獲得與其財富地位相稱的社會尊重,而且也誘發(fā)了所謂“仇富”心理,使他們自己也喪失了安全感。
老板們?yōu)槭裁磿绱怂翢o忌憚呢?原因可能有很多,但如果單從社會文化心理的角度來看,他們基本不受個體良知的制約,應該是一個重要原因。
近代以來,隨著西風東漸及其他復雜的原因,中國良知的傳統(tǒng)漸漸被遺失了。老板們的種種惡劣行為,也可以說是這種遺失的一種后果。當然,我們不能指望他們在北大聽幾天課就能重建這種傳統(tǒng),但他們至少表現(xiàn)出了愿意親近這種傳統(tǒng)的愿望,這總比他們熱衷于去鉆研“厚黑學”要好吧?
有人也許會說,真正制約老板的行為還是要靠法律和制度。這個結論我是承認的。但要知道,再完善制度,也會存在縫隙和灰色地帶,在這些地方,就需要靠良知來發(fā)揮作用。更何況良知還決定了人對制度的態(tài)度:一個人愿意自覺遵守制度,那是一回事;如果他一心想和制度博弈,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正確的態(tài)度也許應該是:我們盡可能地完善制度,使他們不敢做壞事;同時也要在他們心底重建良知,使他們不愿意做壞事。
報道中說,老板們?yōu)檫@次學習付出了不菲的學費,許多人還要做飛機來聽課。既然付出了如此的代價,我就希望他們在學習中能夠真正有所覺悟,而不要把它作為一種新花樣的炫耀性消費,更重要的是要在今后的為人處世當中表現(xiàn)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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