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對進口100萬越盾以下的商品免征關稅
據(jù)《越南經(jīng)濟時報網(wǎng)站》12月1日報道,近日越南政府總理簽署決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對通過快遞服務進口的價值100萬越盾以下的商品免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100萬越盾以上的商品則須按照越南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繳納進口關稅和增長稅。
據(jù)《越南經(jīng)濟時報網(wǎng)站》12月1日報道,近日越南政府總理簽署決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對通過快遞服務進口的價值100萬越盾以下的商品免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100萬越盾以上的商品則須按照越南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繳納進口關稅和增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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