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企業(yè)納稅風險來源于哪些方面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0/03/30 08:35:14 字體:

  稅收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綜合性強,它與其他經濟法規(guī)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關系,同一項經濟行為往往涉及多項法規(guī)的制約。納稅人經常會因為對這些法規(guī)規(guī)章缺乏全面了解而產生相應的風險。

  那么,納稅人的納稅風險究竟來源于哪些方面呢?納稅人納稅風險的根源主要來源于以下幾方面:

  1.納稅人來源于稅收立法層面的納稅風險

  (1)由于中國是以公法為主體的國家,由此決定了整個稅法體系首先建立在保障國家行政利益的基礎上,通過所有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條文,可以看到對于國家行政權力的保護遠遠大于對納稅人利益的保護。

  由于稅收征納關系的不平等與適用同一法律時事實上地位的不平等及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賦予行政機關過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人即使具有較為充分的理由,稅務機關也可以利用“稅法解釋權歸稅務機關”輕易加以否定,從而使納稅人的納稅風險大大增加。

 ?。?)由于中國是以成文法為主體的國家,而成文法的特點之一是對法律責任的判定基于執(zhí)法者對法律法規(guī)表述的理解。

  稅收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內容及定義不確切,條文規(guī)定空間太大、合法與非法界限不明,極易形成稅收陷阱。由此決定了納稅人即使經歷相同的涉稅行為,可能因此接受不同的稅務解釋,除了引起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不公平,由此也造成納稅人的納稅風險的增加。

 ?。?)由于中國完整稅法體系并未建立,也是造成納稅人的納稅風險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F在我國稅收正式立法少,行政法規(guī)多,主體稅種還沒有立法,稅收基本法尚未出臺?,F行工商稅收稅種有20個,只有兩個上升到正式法律,即《企業(yè)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其他的還是暫行條例、暫行辦法或規(guī)定。

 ?。?)由于相當部分的稅務法規(guī)在出臺前未經詳細調查研究,更未進行全面統(tǒng)籌,因此往往引起稅法規(guī)定與納稅人實際情況相背離,使納稅人無所適從;有些稅務法規(guī)與更高級次的法規(guī)發(fā)生沖突,基于某種方面的考慮,往往不能及時糾正;稅務法規(guī)變化過快,加之信息傳輸渠道不暢通,難以讓納稅人及時準確掌握。

  2.納稅人來源于稅收行政方面的納稅風險

 ?。?)稅收機關與納稅人信息的嚴重不對稱,是增加納稅人承擔巨大的納稅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當一部分具有適用性、比照性的政策處于非公開的狀況,其結果除了影響到法律的公正性之外,要求納稅人遵從并不可能知道的法律及政策規(guī)定,顯然有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

  稅務機關對于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不夠,一般僅限于有效范圍的解釋,而非采用廣而告之的方式,使廣大納稅人廣為接受。

  針對新出臺的政策法規(guī),就其立法意圖及提請納稅人關注的重點缺乏必要的說明,因此很容易誤導納稅人,使其跌入稅收“陷阱”。

  現在,政府已經開始采用政府公告的方式積極開展法律普及工作,新法規(guī)在出臺前后,政府通過網站、電臺、電視臺、報紙等各種媒體進行深入宣傳。稅務總局網站甚至對經過修改的條文逐條作出解釋,其明智之舉令所有納稅人耳目一新。

 ?。?)由于在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沒有對稅務行政機關使用稅法解釋權和自由裁量權作出相應的約束,這就有可能造成稅務機關及稅務官員行使自由裁量權不當,從而構成對納稅人權益的侵害,使納稅人承擔巨大的納稅風險。

  在實際生活中,除了納稅人自身原因(如納稅人自身的法制觀念、對于專業(yè)知識的正確認識、建立與稅務機關及稅務官員進行正確的溝通方式等)之外,基于傳統(tǒng)的行政管理觀念,一些稅務官員往往以“稅收政策的解釋權歸稅務機關”為由,隨意解釋成為習慣,從而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同時造成納稅人納稅風險的上升。

  在針對納稅人具體經濟行為適用政策界限行使解釋權時,往往只作原則答復,對于解釋意見本身是否符合政策規(guī)定條文立法本意、是否具有適用性、合理性等考慮不足,因此極易產生誤導納稅人的嚴重后果。

  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往往基于主觀的判斷,個別情況甚至基于私人的人際關系。由于行使自由裁量權不當,難免造成稅負不公及處罰失當的現象,從而造成納稅人納稅風險的上升。

  (3)稅務機關和稅務官員的執(zhí)法觀念也是增加納稅人承擔巨大的納稅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原則上說,雖然稅收征納關系決定了征納雙方關系的不平等,但是并不意味著雙方在適用具體法律法規(guī)時地位的不平等。在這一法律關系中,雙方當事人地位平等,均依法享有權利主體的法律地位與身份、資格,平等地建立起法律關系,通過各自權利的行使和義務的承擔,分別負擔起各自主體的職責:征稅人可依法查處納稅人的偷稅、逃稅、抗稅等違反稅法的行為;納稅人也有權依法提出申訴、上訴、控告、檢舉揭發(fā)等,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貪污受賄、營私舞弊等不法、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斗爭,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現實生活中,納稅人“官不和民斗”的傳統(tǒng)思維模式助長了某些稅務官員和稅務機關的權力意識,淡化了稅務官員和稅務機關的服務意識,一些稅務官員往往因為納稅人在提出了不同意見時使用了激烈的言論,覺得失面子,便不能持平常心正確工作,便要好好懲罰敢于動搖他權威的人。在將稅務官員個人感情與工作掛鉤的時候,納稅人無不將與稅務機關打交道視為畏途。于是因此也導致納稅人“任我再有道理,真理總在政府一邊”的錯誤思想。由于這些錯誤的指導思想延伸到具體的行政活動,使相當一部分稅務官員將征納雙方關系的不平等與征納雙方在適用具體法律法規(guī)時平等地位劃上等號,從而侵害了納稅人的權益,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風險。

  3.來源于納稅人自身的原因

 ?。?)納稅風險來源于納稅人自身的原因最為突出地表現在依法納稅觀念的弱化。

  ①在執(zhí)行具體法律法規(guī)時,納稅人沒有完全樹立與征稅機關的平等地位,因此往往以稅務官員個人的意見作為確定稅務責任的界限。即使意見相左,也往往采取息事寧人、得過且過的方式放棄正確的權利主張。

  盡管國家已經通過立法方式賦予納稅人主張合法權益的外因,但納稅人由于自身的陳舊觀念和淺薄的法律意識,不去積極主張自身合法權益,不充分發(fā)揮內因的決定性作用,在執(zhí)行具體法律法規(guī)時,納稅人要樹立與征稅機關的平等地位,積極主張合法權益,也是不行的。

 ?、诩{稅人往往造成一種錯覺:和稅務官員處理好私人關系遠甚于雙方面對面就政策而進行開誠布公的討論。

  在經濟生活中,納稅人要想得到稅收優(yōu)惠,必須先請客然后再行文請示,還要多說好話,似乎已成為一種定律。納稅人獲得理應給予享受的優(yōu)惠政策,仿佛一切來源于和稅務官員良好的私人關系。其結果是造成稅務官員私欲的膨脹與納稅人潛在風險的增加。

  許多納稅人的教訓告訴我們,稅務官員口頭的承諾代替不了稅法,人情終究不是法律。從稅法的法律層面講:即使稅務機關和稅務官員給予納稅人某些不應給的優(yōu)惠政策,由于其具體行政行為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無效行政行為,優(yōu)惠政策仍有被收回的可能。反之,稅務機關應當給予納稅人充分享受的優(yōu)惠政策,而稅務機關或稅務官員采取推諉、不作為的方式阻止納稅人獲得,納稅人一樣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積極主張合法權益。

  應當引以為戒的是,目前中國在大力加強法制建設的同時,仍有大部分人納稅觀念未充分轉化。正是因為納稅人外部的稅收法律環(huán)境使納稅人面臨巨大的納稅風險,因此提高納稅人自我保護意識才尤為重要。

 ?。?)納稅人自身的專業(yè)素質(主要反映在對于稅法的全面認識與運用)嚴重滯后于經濟的發(fā)展。

  客觀地講,由于納稅人向國家履行納稅義務意味著自身利益的減少,因此絕對沒有任何一個納稅人是心甘情愿地付稅的。但是盲目納稅最容易產生兩個結果:一是繳了不應該繳的稅;二是應該繳的沒有繳。繳了不應該繳的稅將直接導致企業(yè)經營成果的喪失,其本身違反企業(yè)發(fā)展的法則;應該繳的稅沒有繳,將導致納稅人嚴重的法律責任與法律后果。目前,納稅人對于稅法體系及稅法規(guī)定的復雜性缺乏主動、全面、完整了解的情況非常突出,從根本上講源于納稅人對于稅收法制觀念的認識遠遠滯后于企業(yè)經濟發(fā)展的速度,因此也就談不上對納稅風險進行預先防范與控制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紫菁

免費試聽

  • 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與企業(yè)價值管理

    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與企業(yè)價值管理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