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應收賬款又稱應收賬款讓售,是指企業(yè)通過向金融機構出售自己擁有的應收賬款,來籌措資金的一種籌資方式。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fā)展,出售應收賬款這種籌資方式在我國將得到很大發(fā)展。出售應收賬款可分為無追索權讓售和有追索權讓售兩種情況,筆者現參照國際上的有關做法,分別就此介紹如下
一、無追索權讓售的會計處理
無追索權讓售是指應收賬款購買方即金融機構要承擔收取應收賬款的風險,即承擔應收賬款的壞賬損失,而出售方則承擔銷售折扣、銷售折讓或銷售退回的損失。為此,金融機構在購買應收賬款時一般要按一定比例預留一部分余款,以備抵讓售方應承擔的銷售折扣、折讓或退回的損失,待實際發(fā)生銷售折扣、折讓或退回時,再予以沖銷。因此,在會計處理上,出售方企業(yè)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增加貨幣資金,支付的手續(xù)費計入財務費用,金融機構預留的款項計人其他應收款,并沖減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待金融機構實際收到應收賬款時,再根據實際發(fā)生銷售折扣、折讓或退回的具體情況,同出售方企業(yè)進行最后結算,F舉例說明:
某企業(yè)于1997年1月1日將500 000元的應收賬款以無追索權方式出售給當地某家工商銀行,該工商銀行按應收賬款面值的4%收取手續(xù)費,并按應收賬款面值的5%預留賬款,以備抵可能發(fā)生的銷售折扣、折讓或退回;1997年5月10日,該工商銀行實收賬款480 000元,發(fā)生銷售折扣、折讓和銷售退回17 550元(含稅金額,增值稅率為17%),實際發(fā)生壞賬損失2 450元;1997年6月1日該企業(yè)與工商銀行進行最后結算。根據上述資料,該企業(yè)會計處理如下:
1、1997年1月1日出售應收賬款時:
借:銀行存款455 000
其他應收款 25 000
財務費用20 000
貸:應收賬款 500 000
2、1997年5月10日收到款項,實際發(fā)生銷售折扣、折讓和銷售退回時:
借:產品銷售收入 15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 550
貸:其他應收款 17 550
3、1997年6月1日與工商銀行進行最后結算時:
借:銀行存款 7 450
貸:其他應收款 7 450
二、有追索權讓售的會計處理
有追索權讓售是指出售方企業(yè)應承擔向購買者即金融機構償付的責任,在已讓售應收賬款上發(fā)生的任何壞賬損失,均應由讓售方企業(yè)承擔。由于金融機構對無法償付的應收賬款具有追索權,對于這類出售業(yè)務,根據其性質不同也有兩種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一是按銷售業(yè)務處理,即在交易發(fā)生時注銷應收賬款,同時將金融機構收取的手續(xù)費確認為當期費用;二是按借款業(yè)務處理,即在交易發(fā)生時不注銷應收賬款,而是增加一個負債類賬戶,一般記入其他應付款或應付票據,金融機構收取的手續(xù)費作為融資成本,需要在應收賬款持有期內攤銷。仍承前例,假設出售的應收賬款有追索權,分別按銷售業(yè)務和借款業(yè)務進行會計處理如下:
1、按銷售業(yè)務處理
(1)1997年1月1日出售應收賬款時,會計分錄同前。
(2)1997年1月1日按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5‰計提壞賬準備2 500元(500 000x5‰)時,由于應收賬款在出售時即已注銷,因此可直接沖減“其他應收款”賬戶,即:
借:管理費用 2 500
貸:其他應收款 2 500
(3)1997年5月10日收到款項,實際發(fā)生銷售折扣、折讓和銷售退回時,會計分錄同前,沖銷多計提的壞賬準備50元(2 500-2 450)時:
借:其他應收款50
貸:管理費用50
(4)1997年6月1日與工商銀行進行最后結算時:
借:銀行存款 5 000 (25 000-17 550-2 450)
貸:其他應收款 5 000
2、按借款業(yè)務處理
(1)1997年1月1日,出售應收賬款獲得出售款時:
借:銀行存款 455 000
其他應收款25 000
待攤費用 20 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 000
(2)1997年1月1日計提壞賬準備2 500元,由于應收賬款沒有注銷,應先貸記“壞賬準備”賬戶,待實際發(fā)生壞賬損失時再予以注銷,即:
借:管理費用 2 500
貸:壞賬準備2 500
(3)1—5月份攤銷手續(xù)費時:
借:財務費用4 000
貸:待攤費用 4 000
(4)1997年5月10日收到款項,發(fā)生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時,會計分錄同前,實際發(fā)生壞賬損失時:
借:壞賬準備 2 450
貸:其他應收款 2 450
沖銷多計提的壞賬準備50元時:
借:壞賬準備50
貸:管理費用 50
注銷應收賬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500 000
貸:應收賬款 500 000
(5)1997年6月1日與工商銀行進行最后結算時,會計分錄同前。
以上兩種方法進行的會計處理,都假設到期欠款客戶能及時付款,若到期欠款客戶不能及時付款時,出售方企業(yè)應承擔連帶責任,負責付款,此時,應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在上例中,按銷售業(yè)務處理,到期欠款客戶不能支付款項,若出售方企業(yè)存款賬戶有足夠的款項,金融機構可直接扣除,則:
借:應收賬款500 000
貸:銀行存款 475 000
其他應收款 25 000
當出售方企業(yè)存款賬戶余額不足,不能用貨幣資金支付時,應作逾期貸款處理,則:
借:應收賬款500 000
貸:短期借款 475 000
其他應收款 25 000
同理,在上例中,按借款業(yè)務處理,若到期欠款客戶不能及時付款時,金融機構直接扣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 500 000
貸:銀行存款 475 000
其他應收款 25 000
當出售方企業(yè)存款賬戶余額不足,金融機構無法直接扣款時,也應作逾期貸款處理,則:
借:其他應付款500 000
貸:短期借款475 000
其他應收款 2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