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的年所得超過12萬的部分,是否享受減征優(yōu)惠
【問題】
我公司是重慶的財稅會員,殘疾人的年所得超過12萬的部分,是否還可以享受減征優(yōu)惠?
【答案】
參考《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殘疾、 孤老人員個人所得稅減征政策的通知》渝地稅發(fā) [2012]22號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員的個人年所得(與《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中年所得計算口徑相同) 12萬元以下的(含12萬元),減征 80%的個人所得稅,年所得超過 12萬元以上的部分不予減征個人所得稅。
減征的所得項目為:工資薪金所 得、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和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 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