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可否申報2018年12月發(fā)放的年終獎
【問題】
2018年尚未申報過年終一次獎金,現(xiàn)在2018年12月發(fā)放年終獎,2019年1月是否可以申報?
【答案】
2018年12月實際發(fā)放的年終獎,納稅所屬期屬于2018年,只要貴公司2018年度尚未使用過年終一次獎金的計算方法,2019年1月可以申報2018年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
實務(wù)指南
距11月報稅開始還有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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