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租入資產確認為使用權資產,折舊方法可否選擇工作量法
【問題】
承租方租入資產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其折舊方法可以選擇工作量法嗎?
【答案】
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 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出租人應當采用直線法或其他系統(tǒng)合理的方法,將經營租賃的租賃收款額確認為租金收入。其他系統(tǒng)合理的方法能夠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賃資產所產生經濟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人應當采用該方法?!?/span>
如果貴公司使用工作量法能夠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賃資產所產生經濟利益的消耗模式,應當采用工作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