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在開戶后15日內要在稅務局進行備案的文件依據(jù)是什么
【問題】
要求企業(yè)所有銀行行號在開戶后15日內要在稅務局進行備案的文件依據(jù)是什么?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和其他存款帳戶,并將其全部帳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