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合并、分立的形式有哪些?
依據(j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guān)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記支持企業(yè)兼并重組的意見》(工商企字[2011]226號)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兩種形式:一種是吸收合并,指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續(xù),被吸收公司解散;另一種是新設(shè)合并,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公司歸并為一個新公司,原有各公司解散。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兩種形式:一種是存續(xù)分立,指一個公司分出一個或者一個以上新公司,原公司存續(xù);另一種是解散分立,指一個公司分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新公司,原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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