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按月申報的借款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法實施后應當怎么申報
以前按月申報的借款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法實施后應當怎么申報?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明確,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應稅合同、產(chǎn)權轉(zhuǎn)移書據(jù)印花稅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報繳納,應稅營業(yè)賬簿印花稅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報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結(jié)合征管實際確定。
所以,按期申報的借款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法實施后,應當按季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