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盈余公積超過實繳資本的50%以上,是否可以不用計提了
提取盈余公積超過實繳資本的50%以上了,是否可以不用計提了?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明確,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所以,超過實繳資本的50%不能確定是否不用計提盈余公積。超過注冊資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盈余公積超過實繳資本的50%以上了,是否可以不用計提了?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明確,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所以,超過實繳資本的50%不能確定是否不用計提盈余公積。超過注冊資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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