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繳納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怎么確定
甲乙丙三方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合同總金額88萬元,甲方支付丙方80萬技術服務費,乙方支付丙方8萬技術服務費,乙方繳納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條規(guī)定,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乙方應按乙方涉及的金額(即8萬元)為計稅依據(jù)計算應繳納的印花稅。
甲乙丙三方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合同總金額88萬元,甲方支付丙方80萬技術服務費,乙方支付丙方8萬技術服務費,乙方繳納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條規(guī)定,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乙方應按乙方涉及的金額(即8萬元)為計稅依據(jù)計算應繳納的印花稅。
Copyright © 2000 - 2025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
套餐D大額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