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就調整資源稅 印花稅等納稅期限征求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就《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資源稅 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持續(xù)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深入落實簡并稅費申報推行工作,我們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資源稅 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的公告》,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5月28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dlswcxc@163.com,請在郵件主題中注明“《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資源稅 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大連市沙河口區(qū)高爾基路330號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處(郵政編碼116021),請在信封上注明“《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資源稅 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見”字樣。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21年5月21日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資源稅 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
為持續(xù)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深入落實簡并稅費申報推行工作,現(xiàn)將我市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調整事項公告如下:
按期申報資源稅、印花稅、預征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實行按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本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