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限制大集團公司的避稅行為
據(jù)德國《南德意志報》網(wǎng)站6月21日消息,歐盟28個成員國一致決定,出臺一部限制大集團公司通過利潤離岸轉(zhuǎn)移方式避稅的法律。國際性的集團公司通過將利潤轉(zhuǎn)移到稅率和稅負較低國家,而達到避稅目的,逃避繳稅義務(wù),歐盟每年因此損失近7千萬歐元。
自2014年底的“力士泄密”時事件后,歐盟一直在尋找更好的反避稅策略,“巴拿馬文件事件”帶來的壓力促使歐盟盡快推行相應(yīng)的反避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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