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級考點匯編——債務重組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考點匯編
《中級會計實務》---債務重組
【經(jīng)典例題】債務重組
【2016年計算題】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15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賒銷一批產(chǎn)品,價稅合計3510萬元,信用期為6個月,2×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發(fā)生嚴重財務困難無法按約付款。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該筆應收賬款計提了351萬元的壞賬準備。2×16年1月31日,甲公司經(jīng)與乙公司協(xié)商,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債務重組,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資料一:乙公司以一棟作為固定資產(chǎn)核算的辦公樓抵償部分債務。2×16年1月31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增值稅率為10%,原價為2000萬元,已計提折舊1200萬元;假定增值稅進項稅額在取得資產(chǎn)時進行一次性抵扣,甲公司將該辦公樓作為固定資產(chǎn)核算。
資料二:乙公司以一批產(chǎn)品抵償部分債務。該批產(chǎn)品的公允價值為400萬元。生產(chǎn)成本為300萬元。乙公司向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4萬元。甲公司將收到的該批產(chǎn)品作為庫存商品核算。
資料三:乙公司向甲公司定向發(fā)行每股面值為1元、公允價值為3元的200萬股普通股股票抵償部分債務。甲公司將收到乙公司股票作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核算。
資料四:甲公司免去乙公司債務400萬元,其余債務延期至2×17年12月31日。
假定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其他因素。
要求:
(1)計算甲公司2×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后的剩余債權的入賬價值和債務重組損失。
(2)編制甲公司2×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的會計分錄。
(3)計算乙公司2×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中應計入利得的金額。
(4)編制乙公司2×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的會計分錄。
『答案及解析』
(1)甲公司債務重組后剩余債權的入賬價值
=3510-(1000+1000×10%)-(400+64)-200×3-400=946(萬元);
甲公司債務重組時的債務重組損失
=(3510-351)-(1000+1000×10%)-(400+64)-200×3-946=49(萬元)
(2)甲公司2×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的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chǎn)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64(100+64)
庫存商品 400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600
壞賬準備 351
應收賬款——債務重組 946
營業(yè)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49
貸:應收賬款 3510
(3)乙公司2×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中應計入利得的金額
=[3510-(1000+1000×10%)-(400+64)-200×3-946]+[1000-(2000-1200)]
=600(萬元)
(4)乙公司2×16年1月31日債務重組的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chǎn)清理 800
累計折舊 1200
貸:固定資產(chǎn) 2000
借:應付賬款 3510
貸:固定資產(chǎn)清理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64
主營業(yè)務收入 400
股本 2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400
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946
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40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300
貸:庫存商品 300
借:固定資產(chǎn)清理 200
貸:資產(chǎn)處置損益 200
【知識點】債務重組
1.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抵債方式下債務人的重組收益及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轉(zhuǎn)讓損益的計算
①債務人重組收益(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額-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銷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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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轉(zhuǎn)讓損益=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公允價值-賬面價值-價內(nèi)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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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抵債方式下債權人的重組損失及換入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入賬成本的計算
①債權人重組損失(營業(yè)外支出,如為負數(shù)則沖減“信用減值損失”)
=債權額-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進項稅-已提壞賬準備 |
②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入賬成本=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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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債轉(zhuǎn)股方式下債務人重組收益及股本溢價的計算和債權人重組損失及投資入賬成本的計算
①債務人重組利得=債務額-股份的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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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股本溢價=股份公允價值-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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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債權人的重組損失=(營業(yè)外支出,如為負數(shù)則沖減“信用減值損失”)
=債權額-股份的公允價值-已提壞賬準備 |
④股權投資入賬成本=股份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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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改償債條件方式
不存在或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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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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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債務額=新的本金,不包括未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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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利得=舊債務額-新債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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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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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債權額=新的本金,不包括未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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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損失=舊的債權額-新的債權-已提壞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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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或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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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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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債務額=新的本金+很可能發(fā)生的或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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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利得=舊債務額-新債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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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支出未實現(xiàn)時則追加“營業(yè)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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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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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債權額=新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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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損失=舊的債權額-新的債權-已提壞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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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條件實現(xiàn)時則沖減“營業(yè)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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