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時配備辦公家具如何繳納增值稅
在近期的財稅答疑中有會員企業(yè)咨詢:我公司委托裝修公司對新購買的辦公樓進行裝修,同時給我公司配備辦公桌椅,取得了裝修公司開具的建筑服務9%稅率的發(fā)票是否合規(guī)?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
基本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十條規(guī)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試點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具體分析
當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時,才認定為混合銷售行為?;旌箱N售行為成立的行為標準有兩點,一是其銷售行為必須是一項;二是該項行為必須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其“貨物”是指增值稅稅法中規(guī)定的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服務是指屬于營改增征稅范圍的交通運輸服務、建筑服務、金融保險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等。比如商場銷售家具并提供運輸服務,銷售家具和運輸兩者之間是存在因果關系和內在聯(lián)系的,所以屬于混合銷售行為。
裝修公司裝修辦公樓的同時配備辦公桌椅,提供裝修服務和配備辦公桌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和內在聯(lián)系,所以,不屬于混合銷售行為,而屬于兼營。裝修公司提供裝修服務并兼營銷售貨物,應分別核算裝修服務和銷售辦公桌椅的銷售額,分別適用9%和13%的稅率,如果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以上結論還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2023年7月12日福建省稅務局“對于公司接工程合同,如何開票”的答復。
問題內容:
公司接工程合同,專修廚房,并且配置廚具和餐桌椅子,如何開票?是按混合銷售,全部按9%?還是需要分別核算,廚具、桌椅按13%開票?
答復內容: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br/> 二、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br/> 三、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guī)定:“一、銷售服務
……
(四)建筑服務。
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yè)的業(yè)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1.工程服務。
工程服務,是指新建、改建各種建筑物、構筑物的工程作業(yè),包括與建筑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者支柱、操作平臺的安裝或者裝設工程作業(yè),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工程作業(yè)。
2.安裝服務。
安裝服務,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y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yè),包括與被安裝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yè),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yè)。
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帶、水、電、燃氣、暖氣等經(jīng)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戶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3.修繕服務。
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yǎng)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yè)。
4.裝飾服務。
裝飾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飾裝修,使之美觀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yè)。
5.其他建筑服務。
其他建筑服務,是指上列工程作業(yè)之外的各種工程作業(yè)服務,如鉆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平整土地、園林綠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腳手架、爆破、礦山穿孔、表面附著物(包括巖層、土層、沙層等)剝離和清理等工程作業(yè)。
……”
因此,貴公司提供廚房裝修,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一般計稅增值稅稅率為9%;銷售廚具、餐桌和椅子,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一般計稅增值稅稅率為13%。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來源:正保會計網(wǎng)校稅務網(wǎng)校原創(chuàng)內容,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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