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讓財務人員一直糾結的會計分錄終于明確了
增值稅加計抵減如何會計處理?
一、財政部官方解讀
二、關于加計抵減的會計處理
1、取得資產或者接受勞務時
借:固定資產/庫存商品/管理費用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按規(guī)定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時,不做會計處理,只登記臺賬。臺賬格式參考如下:
2、實際抵減應納稅額時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
銀行存款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
| 作者:老顧(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