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計提的幾點小知識,get起來!
年末財務人員在進行年度關賬工作,我們近期就接到很多會員咨詢盈余公積計提相關的處理問題。現(xiàn)在就盈余公積相關問題及政策整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盈余公積相關問題
1、盈余公積計提基數(shù)是稅前利潤、還是稅后利潤?
2、以前年度有虧損,本年盈利,計提盈余公積的基數(shù)是彌補虧損前的利潤、還是彌補虧損后的利潤?
3、企業(yè)的未分配利潤來源于子公司的投資收益,子公司已計提過盈余公積,母公司是否還要計提?
4、公司上年計提盈余公積后,本年發(fā)生了虧損,是否按虧損金額的10%沖回盈余公積?
5、公司使用盈余公積的資金購買資產,是否要沖減盈余公積?
6、公司股東沒有實繳資本,經營有利潤的,是否要計提盈余公積?
7、公司沒有計提盈余公積會有什么后果?
二、《公司法》規(guī)定
我們看看《公司法》相關的規(guī)定:
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guī)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guī)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一百六十九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零四條 公司不依照本法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shù)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問題處理結論
所以,公司計提盈余公積的基數(shù)是當年彌補虧損后的稅后利潤,以后年度虧損的,不沖虧損年度之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
公司提取盈余公積的基數(shù)是當年稅后的會計利潤,并沒有對利潤的不同來源進行區(qū)分,所以從子公司取得的投資收益形成的稅后利潤,也一樣作為計提基數(shù);
盈余公積金累計計提金額超過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計提,所以實收資本為0,有經營利潤的,要按規(guī)定計提盈余公積;
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積用于購入資產時,并沒有減少盈余公積的累計計提數(shù),不需要沖回;
沒有依法計提盈余公積金的公司,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以責令補足應提金額,并可以對公司處以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作者:盛老師(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