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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費不超工資總額的14%比例可以扣除到底是什么意思老師?就是福利費沒有超過全年工資總額14%的比例,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就不用調整對嗎?如果超過了14%的比例,就等于多記了費用,減少了利潤,匯算清繳的時候就得調增對嗎?按這種情況,福利費是不是不提白不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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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如果我沒有福利費,或者不超14%,匯算清繳的時候都不用調整對嗎?
2016 04/25 09:06
鄒老師
2016 04/25 09:01
就是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可以據(jù)實扣除
超過的部分就不能扣除,需要做納稅調整增加處理
鄒老師
2016 04/25 09:06
福利費這塊就不涉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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