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我們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合同簽的日期是開工日期2019-11-13,完工日期是2019-12-22,但發(fā)票是2020年5月11,實際完工是到6月份了。在帳務上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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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沒關系。根據(jù)實質性原則,完工確認收入。開票時只確認稅金。
2020 05/11 20:53
84784980
2020 05/11 21:46
請問軼塵老師,我是按合同上的日期2019年12月22日確認收入,還是在實際完工時2020年的6月份確認收入呢?(開發(fā)票是2020年5月11日)
軼塵老師
2020 05/11 21:54
在實際完工時2020年的6月份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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