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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兼職所得按勞務(wù)計征個稅,計入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勞務(wù)收入額=3 500×(1-20%) 這個初級法規(guī)中歷年**的解析,請問不是4000以下是減800嗎?沒懂?

84784967| 提問時間:2021 04/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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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在匯算階段是這樣的,統(tǒng)一按照減20%
2021 04/19 15:57
84784967
2021 04/19 16:14
?意思是綜合所得匯算的時候是按照20%,每次產(chǎn)生勞務(wù)收入的時候<4000的是減800,≥4000的是收入收入×(1-20%)?請問是這樣嗎?謝謝!
佟老師
2021 04/19 17:01
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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