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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申報的時候可以扣除企業(yè)職工通訊費補貼每個月240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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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58號)第二條規(guī)定:
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月發(fā)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fā)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稅務局根據(jù)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fā)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jīng)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由上可知,企業(yè)發(fā)放的通訊補貼收入,符合國稅發(fā)〔1999﹞58號文件省稅務局確定的標準,可以在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021 07/09 08:58
郭老師
2021 07/09 08:58
標準需要看你當?shù)囟悇站置總€地方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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