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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8月18日預售其開發(fā)的A1房 地產(chǎn)項目的房屋一套售價1000萬元 收到客戶李先生預交款800萬元,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預繳和應交的增值稅,并做預收房款,預繳增值稅售房應交增值稅和實際繳納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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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8月18日收到預交款時
借:銀行存款 800
貸:預收賬款 800
2、9月份預繳增值稅額=800/(1+9%)*3%=22.02(萬元)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22.02
貸:銀行存款 22.02
2021 11/1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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