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不明白的是為什么要進行賬務處理了,不是企業(yè)應當在職工提供了服務從而增加其未來享有帶薪缺勤權利時做賬務處理。企業(yè)以前提供的服務,和這年提供的服務不是已經(jīng)進行了賬務處理了嗎?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2 07/2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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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是因為過去一年提供的服務而享有的下一年的休假,比如說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某企業(yè)工作,那么2019年的年休假實際上是因為2018年一年的工作而享有的,所以企業(yè)需要在2018年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因為職工提供服務的期間是2018年,而增加的權利是2019年的,所以說企業(yè)應當在職工提供了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或者你也可以想在19年休假時會扣休假那幾天的工資,那幾天的工資從18年計提的里面出
2022 07/23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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