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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一 公司甲與公司乙簽訂了一份商品買賣合同,規(guī)定:甲于 2017年6月10日前交貨,乙驗貨后于6月15日付清全部 貨款60萬元。 此后,甲按時發(fā)貨,但乙接貨后只付了45萬元,并在6月 15日要求對剩余的15萬元寬限一段時間。甲不同意, 回電要求立即支付,乙接電后未予理睬。此間,甲負 責該業(yè)務的人員離職,換人,管理較亂。到2020年7月 2日,甲在清理合同時發(fā)現乙尚未支付上述15萬元。 是向乙追償15萬元欠款及利息

84784996| 提问时间:2022 09/2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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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級會計師
你好,你這邊是要寫會計分錄還是什么呢
2022 09/26 16:08
84784996
2022 09/26 16:12
是否給予支持
小小霞老師
2022 09/26 16:53
你好,這個是可以給予支持的,因為這個合同上有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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