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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公司前幾年虧損,2021年第三季度盈利,預交了幾百元企業(yè)所得稅,2021第四季度也是虧損的?,F(xiàn)在匯算清繳,因為虧損需要退稅,如果不想退稅,是否可以把一些不合理費用調增(比如公司沒車有加油費,及一些差旅費用),這些調增金額是記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扣除調整類項目30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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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規(guī)定,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扣除調整類項目30欄只針對真實的公司收入和支出,不涉及假設性等非正常的收入支出,否則無法抵扣企業(yè)所得稅。所以,如果不想退稅,要調增一些不合理費用的話,不能記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扣除調整類項目30欄中,而應列入其他收入項目明細中,如營業(yè)外收入或者營改增等,以抵扣應納稅額。
此外,企業(yè)本財年虧損,建議利用“損失扣除政策”,將本財年的稅前凈利潤扣除,可以減免本財年已經繳納或應繳納的已減稅額。損失可轉讓,可以優(yōu)先將本財年及以前財年所產生的損失進行扣除,最多抵扣財年應繳稅額的一半,年度損失扣除額限期抵扣的三年,期間可以把損失轉讓給兩個財年,期間內可以重復使用,可以減免部分應繳稅額。
拓展知識:損失扣除政策不僅可以減免企業(yè)所得稅,而且還可以用于補抵費用。凡是被認定的,有正常業(yè)務支出但由于政府政策而未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都可以作為損失轉讓,抵扣企業(yè)所得稅。
2023 01/2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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