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李先生為一家小型超市的業(yè)主并辦理了個體工商戶的注冊登記。2019年,該超市銷售商品的收入為120000元,送貨上門收入10000元。2.2019年李先生的超市發(fā)生以下費用:購貨成本為20000元業(yè)務(wù)招待費為2000元職工工資支出20000元為職工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6000元為孩子購買電腦一臺5000元因商品不合格被工商局罰款1000元。李先生沒有綜合所得,但他從2019年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假定2019年李先生已預(yù)繳個人所得稅稅款500元。請計算:(1)李先生的全年收入總額(2)李先生當年準予在稅前扣除的項目金額(3)匯算清繳時需要補(退)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 李先生的全年收入總額為:120000 +10000 = 130000元。
(2) 李先生當年準予在稅前扣除的項目金額是20000 + 2000 + 6000,加上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共計28000元。
(3) 匯算清繳時李先生需要補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是130000 - 28000 - 500,其中500元是李先生事先已預(yù)繳的個人所得稅,因此,他需要補繳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是100500元。
拓展知識: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jīng)常性收入者,每月應(yīng)適用預(yù)扣預(yù)繳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月申報預(yù)繳,每月應(yīng)繳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可以根據(jù)個人的實際情況來計算。
2023 01/2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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