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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否要還原增值稅申報?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3 02/0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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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善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要還原增值稅申報。例如,假設某公司購買某商品,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該公司繳納增值稅時,根據(jù)增值稅法第二十六條,必須減免應納稅額,即還原增值稅申報。具體來說,購買某商品的成本為10000元,其中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金額為1000元,因此,在申報增值稅時,應減免1000元,還原增值稅申報。
2023 02/06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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