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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一下這道題計算土地增值稅扣除額時,為什么倉庫原值可以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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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轉讓舊房的扣除項目為舊房的評估價格和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第二條*9款規(guī)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fā)票的,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發(fā)票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準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5%的基數?!秶叶悇湛偩株P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22〕220號)第七條中又進一步補充規(guī)定,計算扣除項目時,每年按購房發(fā)票所載日期起至售房發(fā)票開具之日止,每滿12個月計一年;超過一年,未滿12個月但超過6個月的,可以視同為一年。
2023 08/15 01:08
84784950
2023 08/15 01:12
是營改增之前才能用嗎
夢夢老師~
2023 08/15 01:17
同學你好
不是的 都可以適用的 您可以查閱相關文件再理解一下哦
84784950
2023 08/15 01:17
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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