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月1日采用具有融盜性質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產(chǎn)品一批,不含稅價款1500000元,成本800000元,合同規(guī)定貨款分別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分三次等額支付。假定該產(chǎn)品的現(xiàn)銷價格1200000元。下列說法正確的 A.增值稅納稅義務于2019年1月1日發(fā)生 B.增值稅納稅義務于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即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發(fā)生 C.會計上于2019年1月1日確認收入 D.會計上分別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確認收入 E.由于會計上收入確認時間早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因此2019年1月1日應該通過“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核算增值稅 老師這題ADE?沒太懂怎么會計與稅法不一樣,不是都是分期收款看合同約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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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答案是不是BDE吧,同學
2023 10/25 23:11
84785028
2023 10/25 23:12
呃,老師,我現(xiàn)在也不知道答案。是萬人??碱}。。
@君君老師
2023 10/25 23:14
不好意思,老師打錯了,是BDE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對于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會計上于貨物發(fā)出時確認收入,由于會計上收入確認時間早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故應通過“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核算增值稅
@君君老師
2023 10/25 23:18
是BCE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對于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會計上于貨物發(fā)出時確認收入,由于會計上收入確認時間早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故應通過“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核算增值稅
84785028
2023 10/26 12:55
老師,題目有說貨物已經(jīng)發(fā)出?
@君君老師
2023 10/26 13:51
2019年1.1日銷售實現(xiàn)時,此時貨物已經(jīng)發(fā)出,應當確認收入
借:長期應收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未確認融資收益
@君君老師
2023 10/26 13:52
是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不是未確認融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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