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所得稅稅率為25%,2×22年度,甲公司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1)銷售商品一批,售價為500萬元(不含增值稅),款項尚未收回,該批商品實際成本為30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計提和支付銷售人員工資100萬元;(3)向乙公司出租無形資產確認收入20萬元;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A,B,C,D“營業(yè)收入”項目金額=(1)500+(3)20+(4)100=620(萬元),選項A正確;“利潤總額”項目金額=620-(1)300-(2)100-(4)60-(5)(20+10+5)+(6)20=145(萬元),選項B正確;“凈利潤”項目金額=145×(1-25%)=108.75(萬元),選項C正確;“綜合收益總額”項目金額=108.75(凈利潤)+100×(1-25%)(其他綜合收益的稅后凈額)=183.75(萬元),選項D正確。
04/12 15:00
閱讀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