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方公司委托A公司辦理專利申請,A公司找到B公司辦理專利申請,B公司開具發(fā)票給A公司,開具的是“中央非稅收入統(tǒng)一票據” A公司以收到的票據沒有涉及增值稅抵扣,拒絕為我司開票 請問是對的嗎?應不應給給我司開票?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A 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確的,A 公司應該給您的公司開具發(fā)票。
您的公司委托 A 公司辦理專利申請,形成了服務提供關系。雖然 B 公司向 A 公司開具了“中央非稅收入統(tǒng)一票據”,但這并不影響 A 公司向您的公司履行開具發(fā)票的義務。
A 公司從您的公司處獲得了服務收入,就應當按照相關稅收法規(guī)和合同約定,為您的公司開具增值稅發(fā)票,以便您的公司進行財務核算和稅務處理。
例如,如果 A 公司與您的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提供增值稅發(fā)票,那么 A 公司就必須履行這一約定。如果 A 公司拒絕開票,您的公司可以通過協商、向稅務機關投訴等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07/1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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