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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問一下嵌入式軟件產(chǎn)品,軟件部分和硬件部分銷售額分開核算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嗎

84785010| 提問時間:08/1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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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嵌入式軟件產(chǎn)品在銷售額分開核算的情況下,可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軟件產(chǎn)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生產(chǎn)的軟件產(chǎn)品,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3^]。這意味著,如果一個嵌入式軟件產(chǎn)品的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企業(yè)可以申請退還超出部分的稅款。
08/1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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