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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負債賬面價值=50(萬元); 計稅基礎=50-50=0(萬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萬元 為什么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方寧老師說:大納小扣。那不是應該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84785030| 提問時間:09/0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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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靜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初級會計師,二級建造師
同學您好,對于合同負債,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產(chǎn)生差異的原因是在稅法上,合同負債在未實際發(fā)生時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在會計上已經(jīng)確認為負債。 “大納小扣” 通常是針對資產(chǎn)而言的。對于負債,合同負債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意味著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以稅前扣除,會減少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所以產(chǎn)生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09/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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