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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執(zhí)行小企業(yè)準則,2024年12月,有100萬貨物已開票未收款,月末發(fā)貨80萬,其中20萬的貨在2025年1月發(fā)出,2024年12月確認100萬收入,結轉了發(fā)出貨的80萬對應的成本,另20萬收入的成本在2025年1月結轉,這種情況下,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時,那20萬收入對應的成本放到2024年還是2025年。

OK234567| 提問時間:01/1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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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 按照權責發(fā)生制的規(guī)定20萬的收入和成本應該計入到2025年1月的,100萬開票產(chǎn)生的是增值稅納稅義務
01/10 09:29
OK234567
01/10 09:36
謝謝老師!老師,如果收入都記入到2024年,成本2024年對應結轉80萬,2025年對應結轉20萬, 這種情況下,稅務會要求20萬對應成本調到2024年,如果超期5年不讓調整和稅前列支的可能么?執(zhí)行小企業(yè)會計準則。
王琳老師
01/10 09:38
如果是稅務要求你調整的 你可以按照他的要求調整;超期5年不讓調整稅前列支符合目前稅法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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