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人們一直對個稅“頗有微詞”,一直因其“劫貧濟富”的嫌疑而為民眾所詬病。在以前的多次調(diào)整中,每次都是在起征點上跳著“小步舞”而已,似乎只要起征點拔高了,個稅的問題也就不是問題了,就能擺脫“劫貧濟富”的嫌疑了。其實不然。
現(xiàn)在,如有關(guān)人士所透露的,將考慮家庭的實際支出,而不再單純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真能如此,那當然是一個重要進步。問題是,這種改革需要相應(yīng)的制度的支撐與配套,否則將又有可能面臨“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窘境,甚至,對許多人而言,可能又只會是一場空歡喜。
新一輪個稅改革中,首先需要面對如何提升富人的收入透明度的問題。一直以來,工薪階層正是因為收入透明而成了事實上的納稅主體,而高收入階層卻因為收入“隱形”而游離在個稅繳納的大門之外。雖然,針對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群體實施個稅申報制度已有幾年,稅務(wù)部門也多次表示將對逾期不申報者予以處罰,可仍然只不過是“雷聲大雨點小”,未見其真正處罰過誰。顯然,如果不能提高富人收入的透明度,仍然無法改變“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體的事實”,當然也就更談不上縮小貧富之間的差距了。試想,連官員財產(chǎn)申報制度都一直未能推行,而要將全社會的富人納入“財產(chǎn)透明”的努力之中,其難度可想而知。
在以上情境之下,盲目實行綜合個稅制,所謂增加對支出、負擔的考量,很讓人擔心,是否會為這個不透明又增添一層朦朧的保護幕?見過富人花錢如流水,可誰見過工薪階層把錢不當錢。如果將家庭的支出、負擔也納入了“個稅的囊下”,在不能明確哪些家庭支出和負擔將予以考慮的情況下,因為富人的家庭支出大大超出工薪階層的支出,可能進一步強化而不是弱化貧富差距。并且,還將面臨這樣的困惑,要不要對不同群體的支出水平也“差別對待”呢?果真如此的話,那還真不如直接提高起征點的“一刀切”方式來得簡明痛快。
雖然,由以“個人”變?yōu)橐?ldquo;家庭”為征稅單位的確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個稅的“公平之憂”,畢竟家庭的基數(shù)小于個人的基數(shù),但真要實行起來卻非常困難。每個家庭就業(yè)、贍養(yǎng)、撫養(yǎng)的人口,住房、醫(yī)療等支出的具體情況更不好掌握,報稅過程中難免會出現(xiàn)有人少報收入、多報支出的“混亂狀況”。從而,可能導(dǎo)致老問題沒有解決,卻滋生更多新問題。
個稅改革,關(guān)乎公平,關(guān)乎民生,懇望有關(guān)部門在方案出臺之前,給予公眾更多的知情權(quán)和更多討論,從而構(gòu)建更加理性的制度。而不要在反復(fù)的“試錯”和“效果甚微”之中,給民眾又一次空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