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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密集督導營改增確保5月1日順利開票

2016-04-25 08:47 來源:證券日報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內容摘要:國家稅務總局官員奔赴河北、山東等地督導調研營改增準備情況,確保改革如期平穩(wěn)有序實施,讓納稅人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距離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還有不到一周的時間。記者獲悉,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官員奔赴河北、山東等地督導調研營改增準備情況,確保改革如期平穩(wěn)有序實施,讓納稅人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到河北省望都縣就營改增準備情況進行。王軍先后前往建筑施工企業(yè)、酒店、銀行等試點納稅人和辦稅服務廳實地了解情況,分別召開營改增試點企業(yè)代表、五省市部分縣區(qū)國稅局和地稅局負責人、辦稅服務廳和基層征收分局負責人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

王軍對基層稅務部門提出三點要求。一是當好改革的推進者,確保所有改革舉措全部落地。當前要聚焦5月1日順利開票這一目標,做好納稅人分類別分行業(yè)多層次培訓、加快稅控器具發(fā)行安裝進度、二手房交易和個人出租不動產委托代征準備等工作,確保稅制順利轉換。在此基礎上,要圍繞確保6月1日順利申報、確保所有行業(yè)稅負只減不增,不折不扣地落實好各項政策,并深入細致做好行業(yè)稅負分析,讓納稅人充分享受改革紅利。二是當好改革的建言人,促進稅制和稅收政策不斷完善。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做有心人,發(fā)現問題要積極主動反映,并提出建議,使政策更加完善,征管措施更加符合實際,納稅服務更有針對性。三是當好改革的護航員,確保改革如期平穩(wěn)有序實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要堅決杜絕發(fā)生系統(tǒng)性風險,嚴防任何影響改革大局的情況發(fā)生。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秦豐到山東督導調研營改增工作。王秦豐強調,要把握好5月1日開票、6月1日申報兩個重要時間節(jié)點,分層次、有秩序、高質量地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兩個節(jié)點工作如期完成,確保讓納稅人滿意,確保所有行業(yè)稅負只減不增。要提高認識搞好營改增,深入學習貫徹李克強總理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營改增對于減輕納稅人負擔、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完善稅收制度的重要意義,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準備搞好營改增,進一步做好戶管確認、稅控裝具發(fā)行、人員培訓、宣傳引導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為稅制轉換提供良好保障。

記者獲悉,為確保營改增納稅人方便、快捷、準確地辦理相關涉稅業(yè)務,實現順利、平穩(wěn)稅制轉換,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了辦理營改增涉稅業(yè)務時間表。2016年4月30日前,營改增納稅人可根據當地主管國稅機關安排辦理登記、認定和發(fā)票領用等事項。2016年5月1日起,可依法依規(guī)開具增值稅發(fā)票,或申請代開增值稅發(fā)票。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yè)稅。2016年6月27日前,需要根據當地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申報繳納增值稅。實行按季繳納營業(yè)稅的納稅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yè)稅,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五六月的增值稅。出售已取得的不動產和自然人出租不動產,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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