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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如何管理?

2015-08-12 09:50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文件,加強后續(xù)管理,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6號,明確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有關管理問題。這些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如何管理?9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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